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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教育局机构设置

来源:突泉县教育局 时间:2024-04-08 15:44:0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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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指导全县中等及其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民族基础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主管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值日、值宿、考勤统计、卫生清洁、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水电暖维护、基建、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物品的采购、用车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事务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各级来文的登记、收发、传阅、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局机关保密、通讯、文书档案管理、公章使用等工作;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公文核发等工作;教育宣传和信息工作,积累、整理全县 教育系统重大活动的综合性资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盟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涉及的各项相关工作。负责机关 和所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运转工作。

  人事师资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培训工作、各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人员调配、 教师聘用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办理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资格;承担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和绩效工资的确定发放工作。

  监审股。研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教育法制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法规的保障体系和执法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受理和查办本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信访工作;依法受理全县教育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申 诉,检查指导全县教育行政监察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与审计;负责局机关和系统单位的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

  教育股。负责指导检查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及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编制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管理中小学学生学籍和毕业证的发放及审核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征订和发放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扫盲工作;协调全县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 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城镇职工上岗、转岗、再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宣传、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 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工作,制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适时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检查督促学校正常开展体育、健康、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协调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有关体育、卫生、艺术等方面的竞赛及交流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定期做好学生年度体检工作;协调、督促各校做好流行性疾病的有关防控宣传工作;做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制定全县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公办和社会力量开办的托儿所、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安全办。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依法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按规定组织好学校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接到发生责 任区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根据主要领导指示,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具体做好校车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保卫、“三防”建设、消防、特种设备、宿舍安全卫生、疾病防控、心理咨询室建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档案建设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有关科室(单位)做好全县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指导学校规范食堂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和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及健康状况监测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负责全县乘坐校车学生信息的统计汇总、校车统筹安排及调 度、制定校车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对校车运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学生乘车费用标准制定及学生乘车费用收取、上缴;对校车公司提供的校车服务进行考核工作。

  计划财务股。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的结构布局调整;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建立教育经费筹措、管理、使用办法;做好财务决算、预算及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落实好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规划自治区下达的中小学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督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分配和使用情况;为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办理校园责任险;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配餐指南、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做好资金预算编制各类财务报表。

  项目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办理工程项目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土地批准、环评审查、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规划条件书、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及项目的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财政评审及招标审批后办理工程招标与监理招标等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地堪合同》、《施工合同》、《招标合同》的签订;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排除工程开工前的场地障碍,做好“三通一平”和地质勘探工作;严格管理、加强监控,深入现场,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行使好对工程 管理权限,确保工程项顺利进行;认真检查、监督工程项目监理 单位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纠正其违约行为,对不能胜任的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并将记录备案。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参加工程预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作好工程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图纸、资料的备查服务工作;组织领导监理单位做好进场材料、设备等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领导监理单位抓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和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具体联系与工作协调事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导办公室。对全县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下达的专项督导任务,及时反馈基层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和咨询的作用;向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报告督导评估结果;促进督导工作和教育实际工作的结合,总结经验,推广成果,以指导学校的工作;加强全县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切实履行“督学、督政、督教”的职能。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南厢街

  联系电话:0482-38550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负责人:突泉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晓宇

  三、所属单位:

  (1)教育教学研修中心

   教育教学研修中心,为突泉县教育局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突泉县团结北路。

   电话:0482-5180508

   办公时间:周一 至 周五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崔键

       职能职责: 1.承担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课程规划、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检测工作;指导开发校本课程、加强校本教研,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评价;对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规范管理。2.承担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的研修、培训工作;开展培养选拔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3.承担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所需教育资源的开发及建设、应用、管理工作,为本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中小学教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工作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4.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教育督导评估与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教育督导评估与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为突泉县教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突泉县南厢街

  联系电话:0482-3855033

  办公时间:周一 至 周五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雅辉

       职能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及区、盟招生考试办公室的目标任务。2、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招生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测试工作。4、负责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加强招生考试业务培训,选聘合格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5、做好教育招生考试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6、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工作。7、承担全县教育督导评估行政辅助工作。8、完成突泉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玉红

  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为突泉县教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突泉县南厢街

  联系电话:0482-3855022

  办公时间:周一 至 周五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玉红

       职能职责:1、负责监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寄宿生免住宿费资金的管理工作;2、负责监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3、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贷前、贷中、贷后等管理工作;4、负责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5、负责学前、义教、高中教育阶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工作;6、负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及资助育人教育等工作;7、负责学前、义教、高中学段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和学生资助子系统运维及培训管理工作;8、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各方面资助资源,配合做好有关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9、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学生资助工作。

  (4)青少年活动中心

  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突泉县教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突泉县康乐街

  联系电话:0482-3855007

  办公时间:周一 至 周五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晓芳

       职能职责:活动中心是弥补学校假期教育空白的校外教育机构,充分发挥自身的阵地作用,从家长及学生的意愿出发,开展研学、观影、冬夏令营等活动,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求。

  (5)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为突泉县教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突泉县政府a座一楼130

  联系电话:0482-3825188

  办公时间:周一 至 周五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晶

       职能职责:职能职责: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数字化等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信息工作;3.对于工资批复提供相应认定材料;4.对于职称评定提供相应晋级材料;5.对在职干部进行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以及工龄认定;6.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档工作;7.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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