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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来源:部门用户 时间:2021-11-30 14:37:0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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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盟澳门银河娱乐场,澳门银河官网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规划、管理的具体规定、办法、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依据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突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和协调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及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主要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以及总体推进工作;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

  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地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四)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并推动全县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负责指导文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全县文物、文博事业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安全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八)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参与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九)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研究拟订发展全县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地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十一)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代表县政府签订有关旅游协定,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对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突泉县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裁判员队伍和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主办全县性的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在县内承办的县内外各级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协助各行业系统和基层的文体活动;指导本系统、各行业系统及民间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团体的资格审核和业务管理。负责组织承办和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县综合性体育大赛。

  (十六)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经县政府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责任。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文秘、档案、机要、信息、安全、政务公开、信访、保密、提案、督查、综合调研、车辆管理、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运营管理、信息宣传与上报。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负责编制各类文化旅游体育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和分配计划,并对其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主管局对下属单位的经济监督职责,即对其年度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执行财经纪律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定期或经常审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

  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建立健全人才信息库;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及技能等级的继续教育、培训、申报、评聘工作;制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牵头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实绩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重大项目管理与实施。

  (二)文化艺术股。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公共服务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农村牧区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归口管理业余乌兰牧骑、文化协会。负责全县文化、文物统计工作。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馆藏文物普查、鉴定和定级;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项目的审核;负责全县各类博物馆的设立、审核和申报;负责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拟订文物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进行督察督办,指导监管文物进出境和可移动、不可移动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文物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治理整顿和规范全县文物市场。

  拟订文化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设施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市场安全生产。

  (三)资源开发股。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各类规划编制,制定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开发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和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负责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乡村旅游、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相关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对外合作和市场宣传推广,拟订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推动突泉文化走出去;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负责旅游人才培养管理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承担假日旅游市场协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承担组织导游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统计、旅游市场监管。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协调督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五)群体竞训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体育活动;负责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学校、农村、城市、老年人、伤残人及其它社会体育发展;指导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俱乐部建设;协调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并对体育群众组织进行管理;负责体育事业统计、体育器材装备工作。研究拟订突泉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研究拟订全县体育竞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突泉县承办的国际、国内及区内重大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和主办突泉县综合性运动会及各种体育单项比赛;负责组织体育竞赛项目运动队参加国家、自治区级体育竞赛;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开展规划,指导管理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足球管理和足球基地建设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县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负责体育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广电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负责人:张颖慧

  办公电话:0482-5132316

  三、三级单位

  (一)突泉县旅游事务服务中心: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落实旅游业公共服务发展政策,开展本县旅游公共服务工作,会同旅游协会推进区域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宣传和重大促销推介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纪念品开发;协调指导旅游商品的生产销售;实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监测与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运营(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管理,承担旅游热线、网站日常运行和居民热线的旅游信息服务,发布相关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引导旅游咨询站(点)的布局和设置,开展旅游资讯服务;实施旅游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推进旅游公共交通网络和旅游交通服务设施配置等相关工作;实施旅游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市场对接的服务平台与信息机制,加强旅游公益性服务,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进社区。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旅游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受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委托承担旅游办事受理中心工作。实施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广电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伟娜,联系方式:0482-5132316

  (二)突泉县农耕民俗博物馆: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突泉地区的农耕、民俗文物和文化;对有科学性、历史性或者艺术价值的文物藏品进行分类、展出;对社会提供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通过文物展出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宣传优秀的历史文化和突泉地区的传统民俗文化;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与其他文化机构、组织,群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升服务品质和社会影响力。

  负责人:冯殿玉,

  联系方式:0482-5132316,

  办公地址:突泉县赛银花园区大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三)突泉县少年儿童体校: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中华体育精神及体育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原则,认真抓好选材、育苗、启蒙和基础训练工作;负责全县少年儿童体育训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体育项目活动,传授体育知识,提高他们的专项运动技能;组织参加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推动青少年儿童体育训练的普及和提高;加强训练,提高水平,组队参加盟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争取优异成绩;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强化师资力量,培养业务骨干。引导和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文化学习、体育训练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向盟、自治区及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大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树和,联系方式:0482-5132316

  (四)突泉县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协助局机关拟订全县体育场馆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县体育场馆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体育场馆的开放、管理、指导和安全检查工作提供服务;为群众健身、业余训练、体育竞赛提供场地设施服务;做好全县体育场馆设施、器材、场地、房屋以及其他基本财产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协助局机关组织、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和运动技能培训班。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体育场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史军,联系方式:0482-5132316

  (五)突泉县图书馆: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图书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资料借阅服务,面向群众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传承文化,为广大读者提供澳门银河娱乐场,澳门银河官网的图书、舒适的学习环境;服务国家文献资源建设整体布局,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采编与储藏工作,开展文献信息内外交流,实行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承担图书资料网络维护、管理,文献数字化处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图书馆学研究,图书、期刊、资料编辑出版技术支撑工作;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的建设,搞好图书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大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马学海,联系方式:0482-5132316

  (六)突泉县文化馆: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传承、保护和数据库建设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和代表性传人的推荐、评审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展示等相关活动,设计制作非遗文创产品,宣传推广非遗产业;负责文化艺术、民间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搜集、普查、整理、保护、研究、抢救等工作;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传承文化、生活审美和娱乐休闲功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文化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弘扬主旋律,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文化馆负责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艺术培训活动,包括老、中、青、少书画、广场舞、器乐、声乐、美术等各类培训;组织招募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开展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评;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文化下乡和各类演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上报工作,做好全县民俗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文化宣传活动;开展数字平台建设和数字化服务;承担指导全县文化馆分馆(站)业务工作;文化馆服务常设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包括:演出、视听、展览、艺术交流、艺术培训(含讲座、辅导)、游艺、免费提供排练场地等(包括舞蹈厅、声乐厅、器乐厅、综合艺术辅导厅等)。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大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8(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馥利,联系方式:0482-5132316

  (七)突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负责突泉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完善涉旅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体系;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体育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广电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于志军,联系方式:0482-5132316

  (八)突泉县文物所: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保护文物资源,促进文物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倒卖文物、盗掘古墓葬等违法行为;文物调查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开展县内文物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工作;负责县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县内的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考察;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全国、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县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县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建民,联系方式:0482-5132316

  (九)突泉县乌兰牧骑: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单位。开展公益性演出;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董金梅,联系方式:0482-5132316

  (十)突泉县金长城博物馆:为突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单位。建立清晰、完善的金长城遗址保护制度,增强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对有科学性、历史性或者艺术价值的文物藏品进行分类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

  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服务并推进突泉经济发展;集史料、教育、观光融为一体,深刻展示突泉县历史文化并独具地域文化特色文化;以尊重历史,传承历史为原则,通过一系列展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承办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文体广电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武丽华,联系方式:0482-513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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